青岛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扶持网络微短剧行业发展政策清单》,青岛将支持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建设,对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相关新业态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对入选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在内容创作生产方面,青岛市也给出“真金白银”。对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青岛城市文化形象、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的网络微短剧剧本创作项目,经评选认定,从青岛市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奖励资金中给予1万元至5万元扶持资金。 《政策清单》还提出,青岛影视制作机构在青岛市拍摄,体现“青岛元素”,经评选认定,对宣推青岛城市形象具有较高影响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作品,青岛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按规定给予扶持。此外,青岛还鼓励精品网络微短剧项目创作,对获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优秀作品目录的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并播出的优秀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入剧本交易、二轮剧群,请加V:pushimed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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